放射性元素检测摘要:北京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放射性元素检测标准:SNI 18-7106-2005等,可进行土壤、水、空气、食物、动植物组织、建筑材料、矿石、化妆品等各种样品钚、铀、镎、锶、碳-14、钾-40、铯-137的分析测试服务。检测周期:常规到样后7-15个工作日出具放射性元素检测报告。
参考周期:常规试验7-15工作日,加急试验5个工作日。
注意:因业务调整,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,望谅解(高校、研究所等性质的个人除外)。
中析研究所可依据相应放射性元素检测标准进行分析测试服务,亦可根据客户需求设计方案,为客户提供非标检测服务。放射性元素检测费用:样品初检后结合客户检测需求以及实验复杂程度进行报价,样品量大小:具体样品量需要根据客户的检测项目来决定,详情您可以咨询工程师。
项目类别 | 元素 |
---|---|
天然放射性核素限量 | 镭-226、钍-232、钾-40、铀-238、钚、铀、镎、锶、碳-14、钾-40、铯-137 |
γ辐射剂量率 |
如钾-40、铯-137等 |
总辐射量 | / |
水质放射性 | 总α、总β,α放射性元素检测(如钚、铀、镎等)、β放射性元素检测(如锶、碳-14等)、 |
放射性元素检测样品一般包括:土壤、水样、食品、空气、动植物组织、建筑材料、矿石、核废料、辐射源、医疗废物、工业废物、食品添加剂样品、生物体样品(如人体组织、植物组织)、环境样品(如河水、海水、大气颗粒物)等。
放射性元素检测涉及的仪器设备包括:闪烁计数器、离子室、多道电离室、贝克勒尔计数器、中子探测器、伽马射线谱仪、质谱仪、液闪计数器、辐射监测仪、个人剂量仪、放射性核素成像仪等。
SNI 18-7106-2005 放射性元素试验用电离室系统的使用和校准
TCVN 3979-1984 含放射性元素和稀土元素的矿石 稀土氧化物含量的测定
· 报告无服务方签字人签名无效(签名应均为同一人);
· 未加盖“北京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”科研测试专用章无效;
· 报告复印、私自转让、盗用、冒用、涂改、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篡改均属无效;
· 委托方需保证样品来源信息的真实性;
· 报告真伪:可扫防伪码查询,或可在中析研究所官方网站“报告查询”入口搜索报告编号进行查询;
· 24小时保持通讯,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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